在浙江嵊县新合乡金庭观后瀑布山麓。据县志载,王羲之原居兰亭,后徙居嵊县之金庭,金庭观为其故宅,有书楼、墨池。卒年59岁,遂葬于此。旧有其子王献之书碑,已佚。后墓被毁,现仅存明弘治十四年(公元1501年)墓碑和清道光二十九年(1849年)所建墓道石坊,墓冢依稀可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