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鞅变法
商鞅,本名公孙鞅,是卫国庶出的国君后裔,由于后来被秦国封在商地,因此又被称作商鞅。商鞅年轻的时候就十分喜欢法家的主张,曾在魏国的国相公叔痤府上做门客。
在魏国,公叔痤认为他是个了不起的人才,打算将他推荐给魏王。但还没来得及推荐,自己就病倒了。
魏王来探病的时候,问公叔痤:您万一有个三长两短,谁来接替你主持国家大事呢?
公叔痤回答说:“我的门客公孙鞅,年轻有为,是一位奇才。主公可以把国家大事都交付给他。”魏王认为商鞅年轻,又没有名声,因此沉默不语。
公叔痤又说:“主公如果不听我的建议,不任用公孙鞅的话,那就一定要把他杀了,不要让他去为别国效力,那将后患无穷。”魏王答应了。
接着,公叔痤把商鞅叫来,告诉他刚才的事,然后对他说:“我办事的原则是以君主为先,以臣下为后,所以先替君主考虑,然后才告诉你。你赶快逃走,要不然可能有生命危险。”
商鞅说:“魏王既然不能听从您的建议而任用我,又怎么会听从您的建议而杀我呢?”结果没有走,而魏王果然没有杀他。
秦献公去世后,其子即位,人称秦孝公。当时在黄河、崤山以东有六个强国,淮河、泗水之间还有十几个小国,所有国家一致把秦国当夷狄看待,排斥它,不让它参加中原诸侯的会盟。秦孝公发愤图强,治理国家,整顿政治,想让秦国强大起来。
前361年,秦孝公通令全国:谁要想得出奇谋妙计,能够振兴秦国的,就让他做大官,并分封土地。商鞅听到秦孝公下这道命令,就向西进入秦国。
商鞅到秦国后,通过秦国的宠臣景监见到了秦孝公,商鞅向孝公讲述富国强兵的策略。秦孝公听了十分高兴,任用商鞅一起管理国家大事。
商鞅想通过变法使秦国达到富国强兵的目的,然而一开始却遭到秦国贵族的反对。经过激烈的争论,秦孝公最终同意了变法的主张,任命商鞅为左庶长,推行变法。
法令规定:百姓五家编成一“伍”、十家编成一“什”,“伍”和“什”的成员组织起来,互相监督,互相检举揭发,一家犯法,几家连坐;告发奸谋的人与斩敌人首级得到的赏赐一样,窝藏不告发者与投降敌人受到的惩罚一样;百姓立下军功,各按功劳受上等爵赏;私下打架斗殴的人,视情节轻重处以相应的惩罚;把自己本职工作做得很出色,辛勤耕织而使粮食布匹增产的,就可以免除徭役;经商以及因懒惰而贫穷的,全家收为奴婢;即使是王公贵族出身,如果没有立下值得称道的军功,也不能录入族谱,而成为平民百姓;为了使不同爵位的差别明显,不同等级的人,他们的田宅大小、臣妾的数量和服饰的形状都有不同;有功劳的人显达光荣,没有功劳的人即使再富有也毫无光彩。
商鞅变法
在法令已经制定但还没颁布的时候,商鞅为了赢得百姓的信任,就在城楼的南门立了一根三丈高的木桩,悬赏十两黄金,征求能将它搬到北门的人。开始大家都觉得奇怪,没有人信任他。商鞅又下令:“能搬的人赏黄金五十两。”
这时候有一个人站了出来,走上去把木桩搬到了北门,很轻松的得到五十两黄金的奖赏。其他人也因此相信了商鞅的承诺,商鞅的用意是为了向百姓表示赏罚必行。
变法遇到了很大的困难,法令施行了一年,秦国百姓到秦孝公那里抱怨,有几千人都说新法不好。这时候恰好太子也触犯了法令,商鞅说:“法令之所以不能顺利试试,正是因为上层有人触犯而得不到应有的处置。”他决意要处罚太子。因为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,不能对他施加刑罚,于是就处罚太子傅公子虔和太子师,并在公孙贾的脸上刻了字。消息传来,秦国百姓和官员就没有人敢不遵从新法了。
新法施行十年后,秦国民风良好,路不拾遗,强盗也没有了,百姓崇尚为国家战斗,而不是在私下里斗殴,乡村城市都能够保持安定繁荣。那些曾向秦孝公提出废除新法的人也被商鞅发配到了边疆。
商鞅的新法使秦国强大起来,但是也得罪了很多贵族,秦孝公死后,他们联合起来诬陷商鞅,告他“谋反”。最后,商鞅被处以“车裂”之刑,但新法未被废除,仍然实施。
商鞅由于“徙木为信”,所以在人们心目中树立了令出必信、法出必行的印象。移动一根木头并非难事,关键是以此而树立的千金难买的威信。毛泽东早年在评论“徙木立信”这段故事时指出:“商鞅之法,良法也。……其法惩奸以保人民之权利,务耕织以增进国民之富力,尚军功以树国威,孥贫怠以绝消耗。此诚我国从来未有之大政策。民何惮而不信?乃必徙木以立信者,吾于是知执政者之具费苦心也。”
商鞅变法中为便于管理人员流动,所以颁布法令要求投宿者必须有凭证。可是最后就是因为自己这条法令才使自己车裂身亡。后人延说“商鞅变法,作法自毙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