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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78年

来源:中国编年史 时间:2022-04-10 11:21:52

△宋禁州县预借租税 臣僚言:郡县政事,以预借最害民。一年租税负担已重,而又预借明年租税,实增民负担,名为借,而终无还期。前官既借,后官必不肯承,望严戒州县官不得预借。宋廷允从此建议。

△宋丁税二弊 臣僚言:宋初,一丁之税,人输绢七尺,二十以上则输纳,六十而止,残疾、病者皆免,二十以下为幼丁亦免税、近年乡司为奸,托言三年一排,始重新规定收税人丁,致有久年系籍与疾病人丁,没有注销,前添之丁,隐而不纳。今建议置丁税司,每年终,民户家长或次丁,自陈其家实有丁多少,老病少壮多少,开列详表,以核旧簿按照年实及六十与病废者均免丁税,年壮及适龄的人丁,即重新收丁税。宋廷纳此建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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