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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經陰符七篇

书籍:捭阖策作者:鬼谷子 时间:2016-08-25 14:37:42

盛神法五龍

盛神中有五氣,神為之長,心為之舍,德為之人,養神之所歸諸道。

道者,天地之始,一其紀也。物之所造,天之所生,包宏無形,化氣先天地而成,莫見其形,莫知其名,謂之神靈。

故道者,神明之源,一其化端。是以德養五氣,心能得一,乃有其術。

術者,心氣之道。所由舍者,神乃為之化

九竅十二舍者,氣之門戶,心之總攝也。生受之天,謂之真人;真人者,與天為一。

而知之者,內修鍊而知之,謂之聖人。聖人者,以類知之。

故人與生一,出於化物。

知類在竅,有所疑惑,通於心術,術必有不通。

其通也,五氣得養,務在舍神,此之謂化。

化有五氣者,志也,思也,神也,德也。神其一長也。靜和者養氣,養氣得其和。四者不衰,四邊威勢,無不為存而舍之,是謂神化,歸於身謂之真人。

真人者,同天而合道,執一而養產萬類,懷天心,施德養,無為以包志慮思意,而行威勢者也。士者通達之,神盛乃能養志。

養志法靈龜

養志者,心氣之思不達也。

有所欲志,存而思之。志者,欲之使也。欲多志則心散,心散則志衰,志衰則思不達也。

故心氣一,則欲不偟;欲不偟,則志意不衰;志意不衰,則思理達矣。

理達則和通,和通則亂氣不煩於胸中。

故內以養氣,外以知人。養志則心通矣,知人則分職明矣。

將欲用之於人,必先知其養氣志,知人氣盛衰,而養其氣志,察其所安,以知其所能。

志不養,心氣不固;心氣不固,則思慮不達;思慮不達,則志意不實;志意不實,則應對不猛;應對不猛,則失志而心氣虛;志失而心氣虛,則喪其神矣。

神喪則彷彿,彷彿則參會不一。

養志之始,務在安己。己安,則志意實堅;志意實堅,則威勢不分,神明常固守,乃能分之。

實意法螣蛇

實意者,氣之慮也。

心欲安靜,慮欲深遠。心安靜則神明榮,慮深遠則計謀成。神明榮則志不可亂,計謀成則功不可間。

意慮定則心遂安,則其所行不錯,神者得則凝。

識氣寄,姦邪得而倚之,詐謀得而惑之,言無由心矣。

故信心術,守真一而不化,待人意慮之交會,聽之候之也。

計謀者,存亡樞機;慮不會,則聽不審矣。候之不得,計謀失矣;則意無所信,虛而無實。

無為而求安靜,五臟和通,六腑精神魂魄固守不動,乃能內視反聽:定志思之,大虛待,神往來。

以觀天地開闢,知萬物所造化,見陰陽之終始,原人事之政理,不出戶而知天下,不窺牖而見天道,不見而命,不行而至。

是謂道知,以通神明,應於無方,而神宿矣。

分威法伏熊

分威者,神之覆也。

故靜固志意,神歸其舍,則威覆盛矣。

威覆盛則內實堅,內實堅則莫當,莫當則能以分人之威,而動其勢如其天。

以實取虛,以有取無,若以鎰稱珠。

故動者必隨,唱者必和,撓其一指,觀其餘次,動變見形,無能間者。

審於唱和,以間見間,動變明而威可分。

將欲動變,必先養志伏意以視間。

知其固實者,自養也;讓己者,養人也。故神存兵亡,乃為之形勢。

散勢法鷙鳥

散勢者,神之使也。

用之必循間而動。

威肅內盛,推間而行之則勢散。

夫散勢者,心虛志溢。

意失威勢,精神不專,其言外而多變。

故觀其志意為度數,乃以揣說圖事,盡圓方,齊長短。

無則不散勢。散勢者,待間而動,動勢分矣。

故善思間者,必內精五氣,外視虛實,動而不失分散之實。

動則隨其志意,知其計謀。

勢者,利害之決,權變之威。勢敗者,不以神肅察也。

轉圓法猛獸

轉圓者,無窮之計。無窮者,必有聖人之心,以原不測之智,以不測之智而通心術。

而神道混沌為一,以變論萬義類,說義無窮。

智略計謀,各有形容,或圓或方,或陰或陽,或吉或凶,事類不同。

故聖人懷此之用,轉圓而求其合。

故興造化者,為始動作,無不包大道,以觀神明之域。

天地無極,人事無窮。各以成其類,見其計謀,必知其吉凶成敗之所終也。

轉圓者,或轉而吉,或轉而凶,聖人以道先知存亡,乃知轉圓而從方。

圓者,所以合語;方者,所以錯事。轉化者,所以觀計謀;接物者,所以觀進退之意。

皆見其會,乃為要結,以接其說也。

損兌法靈蓍

損兌者,幾危之決也。

事有適然,物有成敗。幾危之動,不可不察。

故聖人以無為待有德,言察辭,合於事。

兌者,知之也。損者,行之也。

損之說之,物有不可者,聖人不為辭也。

故智者不以言失人之言,故辭不煩而心不虛,志不亂而意不邪。

當其難易,而後為之謀,自然之道以為實。

圓者不行,方者不止,是謂大功。益之損之,皆為之辭。

用分威散勢之權,以見其兌威,其機危乃為之決。

故善損兌者,譬若決水於千仞之堤,轉圓石於萬仞之谿。

持樞

持樞謂春生夏長,秋收冬藏,天之正也。

不可干而逆之。逆之者,雖成必敗。

故人君亦有天樞,生養成藏。

亦復不別,干而逆之。逆之,雖盛必衰,此天道人君之大綱也。

中經

中經謂振窮趨急,施之能言厚德之人。救物執窮者,不忘恩也。

能言者,儔善博惠。

施德者依道。

而救拘執者,養使小人。

蓋士當世異時,或當因免闐坑,或當伐害能言,或當破德為雄,或當抑拘成罪,或當戚戚自善,或當敗敗自立。

故道貴制人,不貴制於人也。制人者握權,制於人者失命。

是以見形為容,象體為貌,聞聲和音,解仇鬥隙,綴去卻語,攝心守義。

本經記事者紀道數,其變要在持樞、中經。

見形為容、象體為貌者,謂爻為之生也。

可以影響形容象貌而得之也。

有守之人,目不視非,耳不聽邪,言必詩書,行不僻淫,以道為形,以聽為容,貌莊色溫,不可象貌而得也。如是隱情塞隙而去之。

聞聲和音,謂聲氣不同,則恩受不接,故商角不二合,徵羽不相配。

能為四聲主者,其唯宮乎!

故音不和,則不悲不是,以聲散傷醜害者,言必逆於耳也。

雖有美行盛譽,不可比目合翼相須也。此乃氣不合,音不調者也。

解仇鬥隙,謂解羸微之仇。鬥隙者,鬥強也。

強隙既鬥,稱勝者高其功、盛其勢;

弱者衰其負、傷其卑、行其名、恥其宗。

故勝者,鬥其功勢,苟進而不知退。

弱者聞哀其負,見其傷,則強大力倍,死而是也。

隙無極大,禦無強大,則皆可脅而并。

綴去者,謂綴己之繫,言使有餘思也。

故接貞信者,稱其行、厲其志,言可為可復,會之期喜。

以他人之庶,引驗以結往,明疑疑而去之。

卻語者,察伺短也。

故多必有數短之處,識其短驗之。

動以忌諱,示以時禁。

然後結以安其心,收語蓋藏而卻之。

無見己之所不能於多方之人。

攝心者,謂逢好學伎術者,則為之稱遠。

方驗之,驚以奇怪,人繫其心於己。

效之於驗,驗去亂其前,吾歸誠於己。

遭淫色酒者,為之術音樂,動之以為必死,生日少之憂。

喜以自所不見之事,終可以觀漫瀾之命,使有後會。

守義者,謂守以人義,探心在內以合也。

探心深得其主也。從外制內,事有繫由而隨也。

故小人比人,則左道而用之,至能敗家奪國。

非賢智,不能守家以義,不能守國以道。聖人所貴道微妙者,誠以其可以轉危為安,救亡使存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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