△宋籍荆南义勇民兵 前知荆南府王炎称:荆南(荆湖南路,今湖南省)七县主、客佃户共四万有奇,丁口十余万。每年只于农闲时教练一个月,年费米一万四千石,钱二万缗。较之赡养官军八千四百人,年费钱四十万贯,米十一万石,紬绢布四万余匹,而训练民兵,省费较多。
上一篇:1167年
下一篇:返回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