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兵制

书籍:明夷待访录作者:黄宗羲 时间:2016-08-23 06:14:52

兵制一

有明之兵制,蓋三變矣;衞所之兵變而為召募,至崇禎、弘光間又變而為大將之屯兵。衞所之弊也,官軍三百十三萬八千三百,皆仰食於民;除西北邊兵三十萬以外,其所以禦寇定亂者,不得不別設兵以養之。兵分於農,然且不可,乃又使軍分於兵,是一天下之民養兩天下之兵也。召募之弊也,如東事之起,安家、行糧、馬匹、甲仗費數百萬金,得兵十餘萬而不當三萬之選,天下已騷動矣。大將屯兵之弊也,擁衆自衞,與敵為市,搶殺不可問,宣召不能行,率我所養之兵反而攻我者,即其人也。有明之所以亡,其不在斯三者乎!

議者曰:「衞所之為召募,此不得已而行之者也;召募之為大將屯兵,此勢之所趨,而非制也。原夫衞所,其制非不善也,一鎮之兵足守一鎮之地,一軍之田足瞻一軍之用,衞所、屯田,蓋相表裏者也。其後軍伍銷耗,耕者無人,則屯糧不足,增以客兵。坐食者衆,則屯糧不足,於是益之以民糧,又益之以塩糧,又益之以京運,而衞所之制始破壞矣!都燕而後,歲漕四百萬石,十有二總領衞一百四十旗,軍十二萬六千八百人,輪年值運,有月糧,有行糧,一人兼二人之食,是歲有二十五萬三千六百不耕而食之軍矣,此又衞所之制破壞於輸輓者也。中都、大寧、山東、河南附近衞所,輪班上操,春班以三月至八月還,秋班以九月至二月還,有月糧,有行糧,一人兼二人之食,是歲有二十餘萬不耕而食之軍矣,此又衞所之制破壞於班操者也。一邊有事則調各邊之軍,應調者食此邊之新餉,其家口又支各邊之舊餉,舊兵不歸,各邊不得不補,補一名又添一名之新餉,是一兵而有三餉也。衞所之制至是破壞而不可支矣。凡此皆末流之弊,其初制豈若是哉!」

為說者曰:「末流之弊,亦由其制之不善所致也;制之不善,則軍民之太分也。凡人膂力不過三十年,以七十為率,則四十年居其老弱也。軍既不得復還為民,則一軍之在伍,其為老弱者亦復四十年,如是而焉得不銷耗乎!鄉井之思,誰則無有?今以謫發充之,遠者萬里,近者千餘里,違其土性,死傷逃竄,十常八九,如是而焉得不銷耗乎!且都燕二百餘年,天下之財莫不盡取以歸京師,使東南之民力竭者,非軍也耶!」

或曰:「畿甸之民大半為軍,今計口而給之,故天下有荒歲而畿甸不困,此明知其無益而不可已者也。」曰:「若是,則非養兵也,乃養民也。天下之民不耕而待養於上,則天下之耕者當何人哉?東南之民奚罪焉!夫以養軍之故,至不得不養及於民,猶可謂其制之善與?」

余以為天下之兵當取之於口,而天下為兵之養當取之於戶。其取之口也,教練之時,五十而出二;調發之時,五十而出一。其取之戶也,調發之兵十戶而養一,教練之兵則無資於養。如以萬曆六年戶口數目言之,人口六千六十九萬二千八百五十六,則得兵一百二十一萬三千八百五十七人矣;人戶一千六十二萬一千四百三十六,則可養兵一百六萬二千一百四十三人矣。夫五十口而出一人,則其役不為重;一十戶而養一人,則其費不為難;而天下之兵滿一百二十餘萬,亦不為少矣。王畿之內,以二十萬人更番入衞,然亦不過千里。假如都金陵,其入衞者但盡今陵所屬之郡邑,而他省不與焉。金陵人口一千五十萬二千六百五十一,則得勝兵二十一萬五百,以十萬各守郡邑,以十萬入衞;次年則以守郡邑者入衞,以入衞者歸守郡邑;又次年則調發其同事教練之兵,其已經調發者則住糧歸家,但聽教練而已。夫五十口而出一人,而又四年方一行役,以一人計之,二十歲而入伍,五十歲而出伍,始終三十年,止歷七踐更耳;而又不出千里之遠,則為兵者其任亦不為過勞。國家無養兵之費則國富,隊伍無老弱之卒則兵強。人主欲富國強兵而兵民太分,唐、宋以來但有彼善於此之制,其受兵之害,末嘗不與有明同也。

兵制二

國家當承平之時,武人至大帥者,干謁文臣,即其品級懸絕,亦必戎服,左握刀,右屬弓矢,帕首袴鞾,趨入庭拜,其門狀自稱走狗,退而與其僕隸齒。兵興以後,有言於天子者曰:「今日不重武臣,故武功不立。」於是毅宗皇帝專任大帥,不使文臣節制。不二三年,武臣擁衆,與賊相望,同事虜略。李賊入京師,三輔至於青、齊諸鎮,櫛比而營。天子封公侯,結其歡心,終莫肯以一矢入援。嗚呼!毅宗重武之效如此。

「然則武固不當重與?」曰:「毅宗輕武而不重武者也。武之所重者將,湯之伐桀,伊尹為將;武之入商,太公為將;晉作六軍,其為將者皆六卿之選也。有明雖失其制,總兵皆用武人,然必聽節制於督撫或經略。則是督撫、經略,將也;總兵,偏裨也。總兵有將之名而無將之實,然且不可,況竟與之以實乎?夫安國家,全社稷,君子之事也;供指使,用氣力,小人之事也。國家社稷之事,孰有大於將?使小人而優為之,又何貴乎君子耶!今以天下之大託之於小人,為重武耶,為輕武耶?是故與毅宗從死者,皆文臣也。當其時,屬之以一旅,赴賊俱死,尚冀十有一二相全,何至自殊城破之日乎!是故建義於郡縣者,皆文臣及儒生也。當其時,有所藉手以從事,勝負亦未可知,何至驅市人而戰,受其屠醢乎!彼武人之為大帥者,方且飇浮雲起,昔之不敢一當敵者,乘時易幟,各以利刄而齒腐朽,鮑永所謂以其衆幸富貴矣!而後知承平之時,待以僕隸者之未為非也。」

「然則彭越、黥布非古之良將與?」曰:「彭越、黥布,非漢王將之者也。布、越無所藉於漢王而漢王藉之,猶治病者之服烏喙、蔾蘆也。人見彭越、黥布之有功而欲將武人,亦猶見烏喙、蔾蘆之愈病而欲以為服食也。彼粗暴之徒,乘世之衰,竊亂天常,吾可以權授之,使之出落鈐鍵也哉!」「然則叔孫通專言斬將搴旗之士,儒生無所言進,何也?」曰:「當是時,漢王已將韓信,彼通之所進者,以首爭首,以力搏力之兵子耳,豈所謂將哉!」「然則壯健輕死善擊刺者,非所貴與?」曰:「壯健輕死善擊刺之在人,猶精緻犀利之在器甲也。弓必欲無灂,冶必欲援胡之稱,甲必欲上旅下旅札續之堅,人必欲壯健輕死善擊刺,其道一也。器甲之精緻犀利,用之者人也;人之壯健輕死善擊刺者,用之者將也。今以壯健輕死善擊刺之人而可使之為將,是精緻犀利之器甲可以不待人而戰也。」

兵制三

唐、宋以來,文武分為兩途,然其職官,內而樞密,外而閫帥州軍,猶文武參用。惟有明截然不相出入,文臣之督撫,雖與軍事而專任節制,與兵士離而不屬。是故蒞軍者不得計餉,計餉者不得蒞軍;節制者不得操兵,操兵者不得節制;方自以犬牙交制,使其勢不可為叛。夫天下有不可叛之人,未嘗有不可叛之法。杜牧所謂聖賢才能多聞博識之士,此不可叛之人也。豪豬健狗之徒,不識禮義,喜虜掠,輕去就,緩則受吾節制,指顧簿書之間;急則擁兵自重,節制之人自然隨之上下。試觀崇禎時,督撫曾有不為大帥驅使者乎?此時法未嘗不在,未見其不可叛也。

有明武職之制,內設都督府,錦衣衞,外設二十一都司,四百九十三衞,三百五十九所。平時有左右都督、都指揮使、指揮使,各係以同知、僉事及千戶、百戶、鎮撫之級;行伍有總兵、副將、參將、遊擊、千把總之名。宜悉罷平時職級,只存行伍。京營之兵,兵部尚書即為總兵,侍郎即為副將,其屬郎官即分任參、遊。設或征討,將自中出,侍郎挂印而總兵事,郎官從之者一如京營;或用巡撫為將,巡撫挂印,即以副將屬之參政,參將屬之郡守,其行間戰將勇略冠軍者,即參用於其間。苟如近世之沈希儀、萬表、俞大猷、戚繼光,又未嘗不可使之內而兵部,外而巡撫也。

自儒生久不為將,其視用兵也,一以為尚力之事,當屬之豪健之流;一以為陰謀之事,當屬之傾危之士。夫稱戈比干立矛者,士卒之事而非將帥之事也。即一人以力聞,十人而勝之矣。兵興以來,田野市井之間,膂力過人者,當事者即以奇士待之,究竟不當一卒之用。萬曆以來之將,掩敗飾功,所以欺其君父者何所不至,亦可謂之傾危矣。乃止能施之君父,不能施之寇敵。然則今日之所以取敗亡者,非不足力與陰謀可知矣。使文武合為一途,為儒生者知兵書戰策非我分外,習之而知其無過高之論;為武夫者知親上愛民為用武之本,不以麤暴為能;是則皆不可叛之人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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