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福建泉州市东门外约2公里的伊斯兰教灵山圣墓回廊右侧。为明永乐十五年(公元1417年)郑和第五次下西洋路经泉州,特来此墓祭告行香,官方为之刻石记事的碑刻。碑文记,“钦差总兵太监郑和前往西洋忽鲁谟斯等国公干,永乐十五年来此行香,望灵圣庇祐。镇抚蒲和日记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