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首页 > 历史书库 > 锦香亭

《锦香亭》

作者:古吴素庵主人  分类:古典小说 朝代:清代
最后更新时间:2016-10-18 10:57:27

《锦香亭》介绍

锦香亭

《锦香亭》,又名《睢阳忠毅录》、《第一美女传》、《锦香亭绫帕记》,四卷十六回。作者素庵主人生平无考,《锦香亭》约作于清初。

《锦香亭》书中极力刻画了睢阳守将的忠烈,以及“烹僮杀妾”的惨烈场面,所以清光绪年间刊行的石印本,名为《睢阳忠毅录》。又因本书开头主人公钟景期,访求“绝世佳丽”,邂逅葛明霞,并私订终身于锦香亭,故亦名《第一美女传》。钟景期与葛明霞的爱情又以捡帕赠诗为起始,所以在清末福建潮州曾有刻本题名为《锦香亭绫帕记》。从以上几种不同题名本子的刊印,可知此书在清末曾广泛流传。

《锦香亭》的特点在于:将历史演义小说与才子佳人小说相揉合。雷万春与南霁云、张巡、许远等坚守睢阳一段颇为动人,写法则明显受到一些历史演义小说的影响。虢国夫人之事,出自前人笔记,安禄山叛乱,张、许等守城,雷海青骂贼、郭子仪诸将平史之乱等情节,与《隋唐演义》雷同。

作者似乎要突破才子佳人小说的公式化俗套,但并未跳出来。关于才子佳人小说,鲁迅先生在《论睁了眼睛看》中有过一番精采论述:“中国婚姻方法的缺陷,才子佳人小说作家早就感到了。他于是使一个才子在壁上题诗,一个佳人便来和,由倾慕——现在就得称恋爱——而至于有“终身约”。但约定之后,也就有了难关。我们都知道,“私订终身在诗和戏曲或小说上尚不失为美谈(自然只与以终于中状元的男人私订为限),实际上却不容于天下的,仍免不了要离异。明末的作家便闭上眼睛,并这一层也加以补救了,说是才子及第,奉旨成婚。“父母之命,媒妁之言”经这大帽子一压,便成了半个铅钱也不值,问题也一点没有了。假使有之,也只在才子的能否中状元,而决不在婚姻制度的良否。”

鲁迅先生这段话,指出了才子佳人小说在婚姻择配描写中遵循的公式。《锦香亭》男女主人公的结合是基本上符合的。

清人丁日昌在同治间查禁淫词小说,曾把《锦香亭》列入禁书之目,其实该书毫无淫秽描写,故事人物皆生动有趣,令人捧读不倦,《锦香亭》的被禁确实冤枉。

《锦香亭》正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