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缇萦救父

来源:史记吧时间:2016-09-26 22:07:16

齐地太仓县的县令淳于意犯了法,被判处在诏狱(“诏狱”是古代奉诏令关押犯人的监狱)执行肉刑。官府把他押往长安拘禁起来。

他的小女儿淳于缇萦向汉文帝刘恒上书说:“我父亲做官的时候,齐地的人都称赞他廉洁公平,是个清官。现在他因罪被判处肉刑。肉刑是可怕的刑罚,就像死去的人不能复生一样,受过肉刑的人肢体也不可能复原。即使以后想改过自新,也没有办法了。我情愿让官家收做奴婢,替我父亲赎罪,让他免受肉刑。”

缇萦救父

缇萦救父

刘恒为淳于缇萦救父的孝心所感动,也觉得肉刑实在不合理,于是,他下诏说:“《诗经》上说:‘恺弟君子,民之父母。’现在人们有了过错,不加以教育就处以刑罚,使人无法改过自新。惩办犯人要切断犯人的肢体,摧残犯人的皮肉,使人终生无法生育,这太残酷了,也不合道义,更不符合为民父母的原则。应该修订一下法律,废除肉刑,用别的刑罚来代替它。”

丞相张苍和御史大夫冯敬拟定了新的法律条文,建议以罚做苦工来代替脸上刺字,以打三百板子来代替割鼻子,以打五百板子来代替砍脚等。刘恒觉得这种新办法很好,就批准实行。

淳于缇萦不仅救了自己的父亲,也替天下的人做了一件好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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