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寡妇当嫁不嫁

来源:史记吧时间:2016-12-30 15:07:12
民妇

民妇

明朝末年,淄川有一县令姓朱,此人不喜欢 嗦,申冤告状的人,谁要是写状子和回答他的问话,不用简短的词语说明情况,他就久拖不办。

这年,在朱县令管辖的一个村子里,出了一件改嫁官司案,朱县令看罢状子,立即大笔一挥写了一个字,官司便了结了。这件事一时轰动乡里,并成为一段佳话。据说该县岔子村有一人家,小两口刚成婚丈夫就去世了,家里只剩下中年的公公和十八九岁的小叔子。这家的少妇觉得二男一女长期生活在一起实不方便,就想早日改嫁,但生是夫家人,死是夫家鬼的陈规陋习不允许她另嫁他人。万般无奈少妇想到了官府,她想让县太爷以官威压人,达到改嫁的目的。作为乡下民妇,见官不是件容易的事,抛头露面不说,县官对再嫁这种有伤风化的事愿意不愿意明断尚且不论,就单说县大老爷的怪脾气也够少妇为难的。于是她冥思苦想,细研慢琢地写成了一纸状子来到了县衙。

这天朱县令听到堂鼓响,知道有人要告状,便立即升堂。朱县令刚刚坐定就发现一少妇跪于堂下,立即吩咐把状子呈上来。只见状子是这样写的:“瓜田李下,公青叔大,民妇年少,当嫁不嫁?”朱县令当官十几年,断案无数,虽然所到之处告状人都知道他的怪脾气,但还从未发现今天这一民妇状子写得如此简短,寥寥数语就把事情原委、所要达到的目的表达得这么明明白白。此时只见朱县令惊堂木一拍,大喝一声:“速传民妇的公公、小叔子上堂听判。”这时民妇的公爹、小叔子还有那些近邻远亲,因民妇为改嫁见官早就等在堂前要看民妇的笑话。此时听传,立即来到大堂,就见朱县令拿起毛笔写了一个字扔在了堂下,衙役拿起批复对众人念道:“嫁!”

朱县令的一个“嫁”字,使民妇久悬不下的一颗心落了下来;朱县令的一个“嫁”字,为困扰当地妇女几百年从一而终的藩篱打开了一个缺口;朱县令的一个“嫁”字,为年轻寡妇再嫁另谋生路开了一个好头。朱县令由此更声名远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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